| 设立须具备七大条件 央行将监测小额贷款公司 |
| |
| |
作者:唐真龙 文章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5  |
|
|
东方早报:央行将监测小额贷款公司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须具备七大条件 据新华社杭州7月24日电为了缓解小企业和小额农业贷款难问题,浙江省金融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日前发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明确提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须具备七大条件。 这七大条件为: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2、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须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至200名发起人;3、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2000万元)。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欠发达县域3000万元)。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不超过2亿元(欠发达县域1亿元);4、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6、有必要的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7、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根据浙江省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真正服务小企业和“三农”的、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1年后可增资扩股。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信贷征信系统和省金融办信息动态监测系统提供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贷款偿还等业务信息。 浙江省金融办等表示,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若有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则由县级政府负责查处,并由有关部门取消其小额贷款试点资格,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浙江省政府此前决定,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试点期间,原则上在每个县(市、区)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列入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台州市可增加5家试点名额,义乌市可增加1家试点名额。 财经时报:央行调研小额信贷 地方自主权松绑 通胀的持续性压力使货币政策“继续从紧”的基调几乎不可能改变。紧缩环境下,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面临着生死考验。 中国人民银行召集了部分省份,于17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了以小额贷款经验总结为主题的内部交流会。 参与会议的不仅有央行在2006年设立试点的省份,如山西、四川、陕西、贵州、内蒙古,也有开展小额贷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的非试点省份,如宁夏等。 看上去,小额贷款似乎已经成为信贷规模整体紧缩下,对生存困难的中小企业“指向性松动”的第一选择。 此前,在中小企业主翘首期待宏观政策“局部松动”的同时,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该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将于7月开始,9月至10月正式开展业务。 浙江省的行动,距离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仅仅两个月。这一新政被外界普遍解读为“开辟企业融资新路”及“收编民间借贷”。 发展方向“看地方” 各省代表云集总行,究竟得到了什么样的政策指向? “没有,我们没有得到清晰的答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方参会代表说,“地方代表询问后得到的答复是,这还是处于摸索阶段的新兴事物,如何发展主要看地方政府的。” 尽管总行是如此答复,但地方并非一无所获。 上述代表阐述了自己的个人理解:“这一方面表现了总行的谨慎态度,另一方面提示了各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发展规划。在坚守一些基本原则的情况下,比如‘只贷不存’,地方还是有业务创新的空间。” 正如世界银行副行长、首席经济学家林毅夫撰文指出的那样,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引进分层监管是其革命性的突破之一。 “允许省级机构(如金融办或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局)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前提是该监管机构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这是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重大变革。分层监管的意义在于鼓励监管创新和多样化,有利于监管竞争和金融创新。” 这似乎在浙江省的举措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说明。 浙江省存在大量中小企业,但个体及私人企业短期贷款与该省短期贷款总量相比,处于很低的水平,所占比例始终没有突破过8%。数据显示,浙江省工、农、中、建行2008年1-4月新增贷款为1093.69亿元,同比减少了1/4.“在当前依然维持不适当的低利率的条件下,大中型银行将信贷更多地投向大中型企业。而规模较小的小企业融资相当困难。”浙江省资本与企业发展研究会理事长、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授应宜逊说。 在目前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普遍上浮30%-40%、个别接近80%的情况下,2008年1-4月浙江省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财务费用增长40.55%,亏损面达21.03%,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4.93%。 监管困局需“自我调整” 央行小额贷款的试点省份,开展工作已经超过3年,但让地方倍感困扰的监管困局至今仍然存在。在这次会议上,地方代表依旧没有得到令其满意的答复。 “央行和银监会在小额贷款上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希望解决小企业和农村的资金问题。”一位参会代表说,“但只有银监会发放‘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才是合规的金融机构。这不免会造成地方支行和银监局工作不合拍的情况出现。” 该代表举例说,2006年底银监会降低农村金融准入门槛,并将内蒙古、四川、青海、甘肃、吉林、湖北6省区农村地区定为银监会首批小额贷款试点地区,就曾将央行的小额贷款试点置于尴尬境地。 这样的监管“迷局”有史可查。成立于2005年底的山西省平遥晋源泰贷款公司是中国最早的小额贷款公司之一。在银监会降低农村金融准入门槛之后,晋源泰董事长韩士恭就曾对媒体表示过苦恼:“注册资金10万元的机构可以从银监会拿到许可证,我们放贷2300万元却是无证经营!” “地方代表对此的疑问并没有得到总行的答复。所以这一问题还是得依靠地方上自己协调。像浙江这样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比较严重的省份,达成一致的过程就会比较快。”上述代表说,“这也正应了总行[1] [2] 下一页
|
|
|
| 合作经济录入:doris 责任编辑:doris |
|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