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农民合作组织 |
| |
| |
作者:南方农村… 文章来源:南方农村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3  |
|
|
一场以“农民合作组织与新农村建设”为中心议题的全国性研讨会在广州拉开序幕。秦晖、徐勇、刘登高、党国英、蔡定剑、杜钢建、于建嵘、吴思、苑鹏和李昌平等著名“三农”专家,纵论培育和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及与建设新农村有关的种种问题。
今年,国家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当大量财政支持输入农村时,人们越来越关注:到底谁才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8月份,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社法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意示着,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国家要大力推动和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长和发育,使之既能成为承载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主体,又能够成为联结分散小农户和开放大市场的有效纽带。
然而,农村现存的合作组织形式有哪些?他们面临着什么哪些和出路?政府对这类组织应该如何把握扶持和干预的尺度?相关法律一旦出台,对农民实际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又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解答这些问题,需要更多地倾听农村基层工作者的声音,需要倾听专家学者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也需要倾听国家有关权威部门对这些问题的解答。目前,主办方已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社会调查及学术论文500多篇,研讨会旨在通过与会者的思想碰撞,对上述问题作出回答。
该活动由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农村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和乡镇论坛杂志社联合主办。去年9月,四方召开了首届以“后农业税时代如何建设新农村”为题的全国性研讨会。今年,在有效保障论坛学术含量的基础上,南方农村报•中国农村发展论坛推陈出新,不但邀请立法专家亲自与农民对话,而且对外发布《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报告》白皮书,以更丰富的成果来为国家的政策调整和立法建言献策。
|
|
|
| 合作经济录入:蔡丽峰 责任编辑:蔡丽峰 |
|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