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眉山市:做好农业和粮食生产信贷支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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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仕东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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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眉山市农村信用社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金融支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信贷支农服务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农业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采取更加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从紧货币政策,确保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信贷投放。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原则,积极调整信贷计划,千方百计控制和压缩非农其他贷款投放,腾出规模、资金,努力保障粮食生产以及生猪、油料等“菜篮子”农副产品生产的信贷供给,并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灵活掌握信贷投放进度,确保今年的农业贷款增长速度不低于去年水平,确保从紧货币政策下的“三农”服务工作不放松,支持力度不减弱,信贷投放不下降。二是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和农村信用社主动灵活的信贷优势。继续发挥好作为支农服务主力军的作用,大力发展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着力加强种养殖业信贷支持,重点满足林果、蔬菜、养殖,以及农户购买种子、化肥、农膜、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信贷资金需求。结合实际,科学确定小额贷款的额度、利率、期限等要素,着力满足分散农户和农村小企业发展生产的资金要求。对信用环境好的自然村和守信用农户实施信贷倾斜政策。对信用良好,仅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地震灾害等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农户和农业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原有贷款可予以合理展期,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能力。在满足分散农户信贷需求的前提下,把各类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纳入支持对象,促进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三是大胆创新支农信贷产品,积极探索创新担保保险风险分担机制。一方面,加快信贷产品创新,因地制宜改造传统信贷产品的期限、对象、额度等各要素,满足农村日益多元化且不断变化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结合农村经济特点,针对农村抵押物不足和抵押范围狭窄的问题,扩展抵押担保物的范围,凡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价值评估合理的各类资产都可允许其作为抵(质)押物。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抵押担保方式,大力推行应收账款、仓单、林权等权利质押方式,特别是推动建立和发展由农业龙头企业、农户、财政、担保公司、保险和农村信用社几方或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联保体模式,重点推广“集中担保,分散使用”和“限额担保,周转使用”等灵活有效的担保方式,有效分散和转移贷款风险。
截至2008年5月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已与通威农业投资担保公司、眉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全面合作,支持发展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全市系统各项贷款余额689054万元,比年初净投放53769万元,增长8.5%,同比增长6984万元。累计发放农户、农业经济组织、农村工商业贷款142323万元,“三农”贷款余额555933万元,占贷款总额80.7 %,新增农贷45532万元,占各项贷款增长额84.7 %。农业贷款净增额居全市金融同业之首。特别是受“5.12”地震波及后,全辖为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贷款授信和承诺总额达5000万元,已向当地灾区农户和农业小企业发放贷款3780万元,帮助灾区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的灾后恢复重建和春耕生产,为今年的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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