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 年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业银行正式脱钩后, 国家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了多次改革。从1996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的 《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到 2003 年 6 月国务院下发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 至今近 10 年来, 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效果并不令人满意。人们开始怀疑合作制在中国是否行得通, 有人认为合作制原则在中国农村金融领域行不通已被历史证明, 建议放弃合作制。笔者通过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现状、特点介绍, 运用交易费用等原理, 提出农村信用社在解除农村金融抑制方面具有天然的比较优势, 并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方案。
一、金融抑制理论
众所周知, 经济发展是金融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 而金融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手段, 它们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但发展中国家由于金融体制改革落后, 严重影响了其经济的发展。据此,1973 年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提出了著名的金融抑制理论。所谓金融抑制是指政府通过对金融活动和金融体系的过多干预抑制了金融体系的发展, 而金融体系的发展滞后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从而造成了金融抑制和经济落后的恶性循环。
我国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一直以来是以政府主导的, 即政府办金融的发展道路。在强调城市、工业发展的国家战略下, 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严重不足。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后, 受成本收益约束,强调以利润为核心, 大规模收缩基层经营网点、上收信贷管理权限、转移投资项目等, 导致其逐步放弃低利润的农村领域, 逐渐淡出农村和支农服务的局面。据统计, 农业银行目前 撤并的机构网点已接近 2.1 万个, 比例高达 40%。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农业发展银行最初是为农副产品收购、农业基本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 提供贷款, 但目前只负责粮棉油流通环节的信贷服务, 不直接面向农户和乡镇企业放贷。因此, 农村信用社理应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 成为联系农民最紧密的金融纽带。
二、农村金融需求的现状和特点
( 一) 农村金融需求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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