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07年12月21日,央行再次上调存、贷款利率,这是当年内第6次上调利率,也是自2004年10月份以来第10次加息。农村信用社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由于农村信用社享有贷款利率浮动政策,一些地区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现象较为普通。在目前持续上调贷款基准利率局面下,农信社上浮贷款利率对“三农”的影响不可忽视。近期,安阳银监分局就贷款利率上浮情况对全市农村信用社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相关建议。
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基本情况
(一)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地区的金融主力军。截止2007年底,全市县域以下金融机构网点472个,其中农村信用社网点328个,占各类金融机构网点的69.49%,许多农村地区还仅有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118.49亿元,占全市贷款总量的三分之一。其中,农业贷款余额88.33亿元,占全市农业贷款总额的98%。目前,基本上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对农户发放贷款,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地区发挥着金融主力军的作用。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普遍存在浮动过高现象。截止2007年12月底,全市农信社当年累计投放贷款78.10亿元。其中: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占比约5.51%;利率上浮1.5倍(含)以内占比19.37%;利率上浮1.5倍以上占比72.12%;其中,利率上浮2倍以上占比达29.52%。贷款利率最高上浮2.3倍,最低上浮1倍,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上浮1.78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存在上浮过高现象。(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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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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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截止时期:200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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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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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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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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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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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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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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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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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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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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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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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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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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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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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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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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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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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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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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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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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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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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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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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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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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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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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户对目前执行贷款利率水平普遍认为过高。通过对205户贷户的调查,16%的农户认为目前贷款利率水平基本能够承受;62%农户认为利息负担较大,从事项目收益仅仅刚够维持正常付息;22%的农户认为利息负担过重,按目前从事项目的收益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存在很大困难,合计84%的贷户认为农信社贷款利率水平过高。据统计,农村贷户平均承受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37倍,而目前农信社实际执行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78倍,二者相差高达41个百分点。
二、贷款利率上浮过高引起的负面影响
(一)抑制农户贷款需求,削弱了支农效果。农业属于弱质产业,利润低、风险大,由于农信社的利率连续上浮,使农户贷款负担不断加大,甚至出现某些农业项目利润率与贷款利率的倒挂,远远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挫伤了农民申贷生产的积极性和热情,并造成一些优良客户的流失。贷款不仅没有达到农民增收的目标,过高的利息反而成为一副套在农民头上沉重的枷锁,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利于新农村建设。
(二)加剧了农村地区金融环境不稳定性。由于贷款利率大幅上涨,使农信社贷款利率与民间借贷利率差距缩小,目前农村信用社一年期贷款年利率最高为17.181%,而民间借贷年利率则在18%至20%左右,二者差距不大。甚至有些信誉较好的农户在民间借款利率低于在信用社贷款利率。而且较之信用社贷款而言,民间借贷有着手续简便、时间短、不需担保、方式灵活等优点,使得农户更积极与通过民间借贷筹措资金。据估算,全市农村地区民间借贷规模超过10亿元,个别地方民间融资规模已接近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总额的五分之一。大量游离于银行体系之外、无法有效进行监管的民间借贷资金成为影响农村经济、金融运行、社会安全的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不利于农村地区金融环境稳定。
(三)抑制了农村信用社未来竞争能力。随着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放宽,农村地区金融竞争将加剧。目前,在大多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居于垄断地位,在信贷支农方面更是占有绝对市场,贷款利率定价基本上也是由信用社说了算,农民只有被动接收而无选择权。竞争的不充分导致了信用社经营收入过分依赖于高利差、经营效率的低下和服务质量水平偏低,农信社的创新意识、忧患意识、竞争意识不强,不利于农村信用社未来竞争力的提高。
(四)增大农信社信贷资产劣变风险。贷款利息成本的快速增加直接影响贷款农户经营收益和还款意愿,并最终影响农信社的贷款质量,使农信社信贷风险增大。据调查,已有许多信用社贷款质量出现劣变的趋势,具体表现为欠息户增加,违约率上升、现金偿还率降低。农信社与农民是鱼水关系,农民离不开信用社的支持,而信用社发展的基础就是农民增收致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只有农民富了,信用社的信贷资产才有保障,信用社才有发展的基础。从这种意义上来讲,执行过高利率上浮政策等同于“杀鸡取卵”、“涸泽而渔”,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信用社发展。
三、解决问题的相关建议
一、构建充分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积极引导国有银行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邮政储蓄体制和政策性银行的改革步伐,放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彻底解决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问题,更好地支持新农村建设。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金融贷款利率浮动定价机制。目前,在以利息收入为主要收入农村信用社,利差空间大小对盈余起着关键性决定,因此制订一套科学合理、公平、兼顾借贷双方利益的利率定价机制尤为重要。通过计算信用社最低保本利率,综合考虑农村经济发展特点、行业平均利润、风险状况、农户信誉、入股情况以及贷款类型、担保方式、期限等定价因素,确定差别利率。建立起符合农村经济和信用社共同发展的利率定价机制以及评估体制,才能走出一条“社农”双赢道路。
三、创新国家对农村经济扶持方式。建议国家设立涉农贷款费用补贴制度,对涉农项目由直接财政补贴变为对项目贷款费用补贴,实行贷款利息补贴和发生重大损失的贷款本金补贴。该政策不仅能减轻农民负担、鼓励农民贷款创业积极性,而且可以提高财政资金的运用效率、扩大支农效果,还能有效降低农信社信贷资产风险,充分调动农户和信用社的积极性。
四、建立和完善农户经营风险补偿机制。风险与收益成正比,正是因为农村经济的高风险要求对其贷款执行高利率,而农村经济的低利润又客观要求对其实行优惠政策,解决这对矛盾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建立完善的农村经济风险补偿机制。应通过完善农村商业保险、贷款担保公司、资金互助、农业补贴等建立起农户经营风险补偿制度,从而降低农村经济和农村信用社的风险。
五、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农信社一是对内要挖潜。要继续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加大收息力度,提高利息收回率;加强对非信贷资产管理,减少非生息资产占用,提高资产收益率;降低筹资成本和管理成本,提高效率,减少费用开支。二是对外要拓展。积极筹集资金,扩大信贷资产规模,增加利息收入;广辟财源,积极开拓新业务、增加收入,降低对贷款利息收入的依存度,实现收入多元化、风险分散化、效益最大化目标。
(安阳银监分局 安阳市市区农信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