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农村金融改革如火如荼,因防案控案等多种原因,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原设立的村级信用代办站在2005年到2006年初已全部被撤销。为了尽量减少因撤销信用代办站而形成的金融服务“盲区”以及保持原有业务的稳定,绝大部分农村信用社将原来每个村级信用代办站的业务员确认为业务联络员。联络员在不使用农村信用社的牌子、业务周转金、凭证、印章、帐簿和报表的前提下帮助农村信用社到人们群众中联络存、贷业务,开展“三收”联络工作,根据各自所联络的“三收”业务量,按县联社规定的计酬标准领取报酬。联络业务利耶?弊耶?最近,我们对新化县农村信用
社的联络业务进行了调研,发现联络业务令人堪忧!
一、现状
(一)联络业务在全县行政村的分布情况
新化县是一个国家级的贫困大县,县域3642平方公里,管辖1142个行政村,134万人口,是七山二水一分地的山区农业大县。到2007年12月底止,全县农村信用社在1066个行政村确定联络员共计1066名,占全县行政村总个数的93.35%,只有极少数行政村没有确认联络员。
(二)联络业务在全县农村信用社中的市场份额
到2007年12月底止,各项存款和贷款(即原信用代办站所发放的那部分贷款)的联络业务余额分别为125747.70万元和35841.79万元,分别占全县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和各项贷款总额的55.52%和26.73%,联络员2007年联络收回各项贷款利息收入为2910.13万元,占全县农村信用社2007年收回各项贷款利息总额的29.51%。
(三)联络业务的作用。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联络业务在稳定和发展农村信用社的存、贷业务上起到了积极的良好作用。联络员利用在本地人熟、地熟、情况熟等得天独厚的优势,通过联络业务为农村信用社联系、了解、沟通、服务广大客户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且有些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忧患
联络业务登记簿:一本理不清的大“混”帐
其一,农村信用社储蓄存款实现通存通兑后,联络业务中的取款业务无法进行登记,因而无法准确统计出联络业务的存款余额。其二,联络业务目前都采用手工逐笔登记,由于联络业务的笔数太多,登记时很难避免产生误差,加之农村信用社人手普遍紧张,登记联络业务时都是“一手清”,基本上是无人复核,很难保证登记的准确性。其三,按县联社的有关规定,联络员未亲自陪同带来的“三收”业务,只能算农村信用社的自营业务,不能算联络业务,但农村信用社少数员工却违反联社的规定,在亲情、友情及其他种种利己缘故的驱动下,将本来是自营业务的业务登记为联络业务。其四,按县联社的有关规定,联络员只能联络原信用站发放的贷款本息,撤销信用代办站后,新发放的贷款业务,只能算农村信用社自营业务,联络员联络协助收回此类业务不能再登记为联络业务。但调查发现,有少数农村信用社为了减少自己的工作量,将少部分新发放的贷款交给联络员协助催收,登记为联络业务,计付联络员手续费。
联络业务报酬:一笔隐藏漏洞的大支出
2007年,全县农村信用社的联络员手续费支出多达724.01万元,占全县农村信用社费用总额的20.17%。其中,各项存款联络业务手续费为405.93万元;贷款利息联络业务手续费为232.29万元,协助催收不良贷款、资产保全等工作手续费为85.79万元。调查中发现联络业务手续费的漏洞出奇的多,真可谓防不胜防。有的农村信用社以及分社将原本是农村信用社或分社的自营贷款利息转为联络业务计付联络员报酬套取差额费用,有的在联络员协助催收不良贷款、资产保全工作上,人为地多计付联络业务手续费套取费用,还有的干脆直接虚增联络业务量计付手续费从中捞取费用。另外,由于联络业务量统计上的不准确必然导致计付联络业务报酬的不准确,客观上也存在一些计付手续费的漏洞。
联络业务流程:一块安全案防的大隐患
由于新化县是一个大山区县,绝大部分联络员离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网点有10几公里,有的甚至几十公里。但按湖南省银监局和县联社的有关规定,联络员不能直接接触现金,只能陪同或介绍客户到信用社办理业务,调查发现,目前,大部分客户都是高度信任联络员将现金交给联络员去农村信用社办理正规的业务手续,而联络员不可能每一笔业务都去跑一趟农村信用社,一般要三到五天的时间才带着客户委托的业务现金集中办理一次业务手续。在社会治安状况不是十分理想的今天,无论是联络员将客户的现金收藏在家里,还是单枪匹马、腰缠万贯途径十几公里甚至几十公里去农村信用社办理业务手续,都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那部分高龄及女性等弱势人群的联络员,更是危机四伏。再者,由于目前的大部分联络业务是在违反银监部门及县联社的有关规定下操作,联络业务在进入农村信用社柜台业务之前的全部流程缺失监督机制,到底联络员是通过什么途径,采取什么手段将业务揽到手中的,无人问津,案件隐患极大。今年3月11号,白溪农村信用社主任在本地的创世纪印刷厂偶然发现有人非法印刷出了农村信用社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存单100本,每本25份。通过有关部门追查发现,这是该社一个叫陈历秋的联络员所为,其目的是为了使用存款存单揽储方便些。若这非法印刷的100本存款存单未被及时发现和销毁,而是流散到了联络员的手中,必将成为经济案件的大隐患。
联络业务风险:一个甩不掉的大包袱
从新化农村信用社所确认的联络员的有关情况来看,农村信用社没有与任何一个联络员订立任何聘用协议,也没下过任何聘书,并明文规定,且采取在全县范围内张贴通告,在县级、乡(镇)电视播放广告等方式告诉全县人们,联络员不是农村信用社的员工,不纳入农村信用社的一切管理,办理联络业务的过程中,客户未收到农村信用社出具的正式存、贷业务单据之前,农村信用社不为任何人承担任何责任。这似乎已将联络业务发生的风险甩得干干净净。但现实工作中,联络业务造成的风险是无法甩掉的。
2007年2月4日暴露的新化县琅塘农村信用社呦田村联络员刘某诈骗案,刘某非法私自雕刻呦田信用站公章,私自印置呦田信用站定期储蓄存单,诈骗43名村民现金68笔,共计金额240456元。存单和公章都是刘某伪造的,按理刘某的诈骗与琅塘农村信用社无关,琅塘农村信用社没有赔偿那些被刘某所骗的村民损失的责任。事发后,新化县农村信用联社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当地各级政府以及公、检、法、司等部门做了详尽的汇报,寻找解决问题的良策,并会同当地政府、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与村民面对面谈判,要求被骗村民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但是,那些被骗村民无论是哪个部门去做工作,他们硬是都不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一致认为刘某是琅塘农村信用社的联络员,就是农村信用社的工作人员。于是他们采取围堵营业场所等过急行为,强迫琅塘农村信用社兑付被刘某所骗走的现金。政府、公、检、法、司等部门都拿他们没办法。最后,新化县人民政府要琅塘农村信用社出240456元钱来给政府,由琅塘镇人民政府出面,兑付村民被刘某所骗走的现金,来平息这场风波,以维护社会稳定。
三、思考
鉴于上述种种忧患及农村信用社目前的工作需要,调研组对联络业务进行了认真的思考:
(一)科学整合联络员
要因地制宜、合理选定、科学分布联络员,要秉着对提高自营业务比重有利的原则、对与同行业竞争有利的原则、对有利于盘活收回原信用代办站遗留下来的贷款本息的原则,整合现有的联络员,做到宜撤则撤,宜设则设。
(二)创新联络业务方式,精选联络业务种类
今后的联络业务,一是应以向农村信用社提供收贷、收储、收息、贴现等业务的可靠信息为主,取缔目前联络员违规直接接触客户现金办理联络业务的方式。二是应以联络催收贷款本息为主,取消存款联络业务。三是应以工作需要由农村信用社组织区域性、季节性的收贷收息工作队方式为主,打破常年性、固定性的独打鼓、独划船的联络方式。使联络员农忙时各自忙农,农闲时由农村信用社组织收贷收息,完美地做到务农和收贷收息两不误。
(三)条件允许的农村信用社可选准时机对联络业务实施一刀切,彻底取缔联络业务。
调研组组长:曾龙美
成员:邹福恒、陶行聪、邹作信、何卫英、郭汉文、曾霞、吴梦娇
执笔:曾龙美
作者单位:湖南省新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