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永定县农村信用社实行委派会计汇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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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碧莲 文章来源:福建省永定县农村联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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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会计工作,充分发挥委派会计作用,福建省永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今年9月份起,在全辖实行委派主办会计每月工作汇报制度。要求全辖被委派的主办会计必须于每月5日之前,向联社汇报上月被委派信用社经营及财务活动情况,并就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和对策。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大额费用支出情况及费用手续的合规合法性;贷款手续的合规合法性;内控制度完善与执行评价;员工八小时内外的工作与生活情况等。
委派会计每月工作汇报制度的推行,将进一步加强对委派会计和基层信用社财务工作的跟踪管理,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实现管理规范有序。同时也督促委派会计既要对上(联社)负责,发挥好监督作用;又要对下(信用社)负责,为驻派单位当好家、理好财,极大地增强了委派会计的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委派会计到岗后迅速实现角色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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