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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黑名单"致贷款不成 客户告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作者:李奎 文章来源:法制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4 20:21:44
由于自己莫名进入了银行系统的“黑名单”,姚先生近两年在申请住房贷款、信用卡、购车时屡屡遭到银行拒绝。

  今天上午,姚先生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朝阳支行对簿公堂,要求该行公开道歉,消除其不良记录并赔偿名誉损失10.43万元。

  据姚先生起诉称,近两年,他通过银行系统办理住房贷款、信用卡和购车贷款申请时屡屡遭到银行的拒绝,原因是银行系统里有他的不良贷款记录。

  该不良记录显示,姚先生于2004年5月25日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朝阳支行贷款购买了一辆车,并且屡次逾期还款,为此被银行列入了“黑名单”。

  姚先生说,他根本就没有买过这辆车。之后他又去车辆管理所查询,得知根本就没有这辆车。为此,姚先生多次与该银行联系解决此事,但最终协商未果。

  姚先生遂诉至朝阳法院,要求该银行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个人信息系统的不良记录,并赔偿名誉损失10.43万元。

  庭审现场

  原告代理人现场接受“普法”

  原告今天并没有出庭。原告代理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法官问道:“你能解释一下黑名单的意思吗?”

  原告代理人又念了一遍起诉书,被告代理人笑了。

  “你能说说具体的情况吗?”法官又问。

  “这个得等原告来才能知道,我不清楚。”原告代理人如此的回答,换来旁听席上一阵笑声。

  在看被告提供的证据时,原告代理人表示不清楚什么叫“连带责任”,被告代理人只能无奈地给他解释。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权威解读

  不按期偿还贷款 客户将被列入“黑名单”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的客服人员说,如果客户办有房贷、车贷和信用卡等业务,只要其中一项屡次不按期还钱,就会被银行列入“黑名单”,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系统。

  这就意味着个人信用已经降到最低,银行不会再给其放任何贷款了。

  因为在银行眼里,有贷款业务的市民及时还钱就不会上“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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